除了互助金,我们还能为会员提供一定的救助慰问!
发表时间:2021-03-15 09:21:34 来源:会员服务部 作者:重庆办事处

 

之前

我们向大家介绍了

重疾B女工特病互助保障计划

尤其是重疾B中体现出的

最高12.5万元的保障额度

更是引得会员们频频留言:

实在、给力!

 

但互助君想告诉大家:

先别忙着高兴!

因为除了互助金以外

还有一定的救助慰问,可以让你更安心!

 

为有效缓解会员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治疗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进一步规范会员服务活动,我们调整完善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救助慰问活动实施细则》

              

该活动细则自202111日已正式施行啦

 

所以

关于救助、慰问活动的相关内容

你需要仔细了解!

 

适用范围

(做卡片)

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相关规定

 

救助活动:会员发生了符合互助保障计划申领条件的保障事项并享受互助金后,因自费医疗费用过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办事处可从互助互济金中给予一定的救助。

 

慰问活动:会员发生了不符合互助保障计划申领条件的事项,未能享受互助金,因自费医疗费用过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办事处可从互助互济金中给予一定的慰问。

 

基本原则

(做卡片)

1、大力弘扬互助互济、爱心帮扶的精神;

2、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原则上救助标准不高于互助金支付标准,慰问标准不高于救助标准;

4同一事件只能享受一次救助或慰问;

5、救助金、慰问金发放总额以办事处当年可用互助互济金额度为限(以会员申报时间为序,用完即止)。

 

了解了我们救助慰问活动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后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实施细则的内容

 

先说说救助金

共分为两类

重大疾病救助金长期治疗救助金” 

 

01

重大疾病救助金

同一保障期内,首次确诊罹患《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A款)、(B款)》中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并成功申领重大疾病互助金的会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累计自费医疗费用(本细则所称自费医疗费用为一个保障期内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的自费部分)扣除本人成功申领的重大疾病互助金后,剩余部分达3万元及以上的按标准给予救助,且救助金额不得超过该会员在同一保障期内已申领的重大疾病互助金额度。

 

简单的说

假设职工小王参加了“重疾A款”或“重疾B款”

且在保障期内确诊肺癌

并领取了重疾互助金

本以为领完互助金就完事儿的他

临走时却被互助君拦住并告知

他还可以根据其当年保障期内

产生的自费医疗费用

申领重大疾病救助金呢

 

简直太棒啦!

具体申领标准是多少呢?

相关标准请查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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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长期治疗救助金

 

救助对象为确诊罹患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内特殊疾病,长期需要依靠药物治疗维持病情稳定的会员。

 

经比对“重疾A款”、“重疾B款”中30类重大疾病

我们将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特殊疾病

划分为重症特病普通特病两大类

 

重症特病长期治疗救助金 

 

凡会员在上一保障期内首次确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A款)、(B款)》中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并成功申领过重大疾病互助金,新保障期内因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引发的重症特病在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长期治疗产生的累计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扣除1万元后的部分办事处按50%给予救助,且救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

 

 

普通特病长期治疗救助金 

 

凡会员在上一保障期内确诊本细则所列普通特病,并成功申领过住院津贴或住院医疗互助金,新保障期内因普通特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在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长期治疗产生的累计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扣除1万元后的部分办事处按50%给予救助,且救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000

 

注:以上两项长期治疗救助金,会员在同一保障期内不得同时申领。

 

看完上述关于长期治疗救助金的内容

想必你会有不少疑问

互助君带你简单理解一下 

假设职工老王在当年保障期内

首次确诊重症特病或普通特病中的一种

其首先需在当年保障期申领重大疾病互助金

或住院津贴/住院医疗互助金

同时

老王可根据其下一个保障期内

因重症特病或普通特病产生的

累计自费医疗费

向办事处申请相应的长期治疗救助金哦

 

计算公式如下

重症特病长期治疗救助金:

(自费医疗费-1万元)*50%≤10000

普通特病长期治疗救助金:

(自费医疗费-1万元)*50%≤4000

 

 

还请注意

只有符合重症特病普通特病中的病种

且因相同疾病后续治疗产生

累计自费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的

在下一个保障期才可以申领

相应的长期治疗救助金哟

 

讲完了救助金

接下来我们讲一讲慰问金

分为三类

 

01

医疗慰问金

会员连续两年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A款)、(B款)》、《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或《在职职工住院医疗、意外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发生不符合互助金、救助金申领条件的疾病,在医保定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累计自费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办事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此项慰问一个会员仅能申领一次

 

02

身故慰问金

同一保障期内,会员因病或意外身故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因公殉职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

 

03

爱心慰问金

会员在保障期内,其配偶或子女(为非互助会会员)首次确诊重大疾病(限《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A款)、(B款)》中30类重大疾病),且在医保定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累计自费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办事处给予爱心慰问金2000元,且一个慰问对象仅能申领一次。一个家庭内若有多名会员,其家属只能在其中一方申请慰问金。

 

 

重点提示

(做卡片)

1、会员最迟在保障计划到期后一年内向办事处申领救助金、慰问金,逾期办事处将不再受理。

2、按照总会每年互助互济金清算结账的时间规定,请符合救助金、慰问金申领条件的会员,务必在每个自然年度的1215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3、本细则将根据每年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申领标准以申领时执行的条款为准。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

为会员提供与疾病抗争的关心与帮助

 

 从多方位为会员提供有力保障

给予会员充分有效的救助

为会员的医疗健康保驾护航!

 

至此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救助慰问活动实施细则》

已解读完毕

 

具体申领流程、申领资料

以正式政策条款为准

会员可以直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或通过下方图示

进入重庆互助会微信公众号

会员服务-政策条款中详细了解

1611921677(1)

 

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

救助慰问活动的疑问

或是在办理流程上的不明白之处

欢迎在文末留言说明

或拨打服务热线68109996咨询

 

最后

互助君为你们准备了两道小测试题

欢迎在文末留下你的答案

我们会为

答得最准、最快的两位小伙伴

各送上由重庆引力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独家赞助的金牛送福对联一份

图片5

 

还等什么,请听题

 

1、申领重大疾病救助金需要先申领___________

A、住院津贴互助金   B、住院医疗互助金   

C、重大疾病互助金   D、女工特病互助金

 

2、普通特病长期治疗救助金的最高救助金额是_________

    A10000      B5000       C4000      D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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